啪!
火折子打着,桔色的火苗,照亮了李不归清秀而宁静的脸庞。
轰!
火焰冲天而起,很快连成一道火墙,惊呆了那些正在仓皇奔跑的士卒!
“走水了!走水了!”
“快来救火啊!”
脚步更加杂乱,来了更多的士卒,没有用。
粮仓共有七个,蜀中多雨水,粮草容易生虫发霉。为了保持粮草的干燥,不但地底架有木台,隔开地气,甚至是顶部也张开了刷有桐油的粗布来避免雨水的侵淋。
但在起火之后,这之前的优势全部变成了致命的要害!天上下着雨,前来救火的士兵跑得跌跌撞撞,甚至不断在雨中滑倒,有的人滑倒后就没有起身。同伴去扶时,发现他的胁下不知何时有了个极深的伤口,鲜血汩汩流出来,很快又被雨水冲净。
“有剌客!”
“营中混入了奸细!”
又是一阵混乱。
李不归等人也在混乱中跑来跑去,借着衣服的优势,不断有士卒被杀倒下。这是董真下达的命令,虽然要烧粮仓,也要杀人。杀人放火,过去被揶揄为她的两大专长,但她现在发现,这是最有效的震慑方式。
只有放火,没有杀人,就象做菜快熟时盐放得少了些,不足以给刘备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但也不能杀太多,多了就结成冤仇。总之,放火杀人,杀人放火,这是一门乱世里最重要的行为艺术。没有它们,织得再美的锦,也不能带来安稳生活。
这就是董真来此时空,所获得的最直观印象与教训。
李不归杀得正性起之时,忽然想起天师对自己的叮嘱,赶紧回头去看时,但见杨阿若正跟在董真身边。他的招式很简单,不过是扬起一刀,或是劈出一刀,但刀刀绝不落空,总有人喷出血箭倒入泥泞之中。
不愧是游侠首领,杀人对他来说,就跟刈麦一样自然。李不归想起最初见到他时,那种隐约的杀气,即使是他也觉得内心悚然发冷。
一个士卒往董真跑来,李不归惊讶地发现,董真很利索地剌出一剑,将那名士卒剌了个透心凉,慢慢软倒。
而那柄剑!
李不归是认得的!那是“渊清”!那是与“冰挈”一样的天师之剑!
他们一路杀人,一路往外跑去。
熟门熟路地沿着来时的通道返回时,李不归蓦地回头,他的眼前是一幅蔚为奇怪的画面:天幕垂下万千条哗哗的雨索,泥泞的地上,横陈着尸体,血水与雨水相混和的肮脏液体,往远处缓缓流去。而熊熊的烈火却仿佛要连天幕一起吞啮,接触到火头的雨水都化为了蒸腾的白气!
另一个赶来的军司马终于在一片慌乱中发现了问题所系,他果断令士卒砍裂了那些挡雨的桐油布帐篷,希望人为救火与雨水灭火二者兼得,但为时已晚。
火势已经形成,松油和石漆引发的烈焰,很快引燃了粮仓里干燥的谷物和干草,简直是一触即起,毕毕剥剥,腾飞跳跃,仿佛乱舞的火魔,狞笑着映红了半边夜空。
这大雨和人工泼来的水要灭掉这场大火,起码也得半个时辰。
其实就算扑灭了又怎样?那些粮草不会被完全烧毁,但经水一淋,恐怕还会有大量损耗。
七座粮仓,能保住十分之一,便算刘备幸运。
董真做了个手势,李不归等人紧跟而上,杨阿若虽然没有加入先前的放火行为,但一直寸步不离地跟在董真身畔,也杀了两个瞧出众人行踪的士卒,并隔空用石子放倒了一名准备喝问李不归师弟的军侯。
他们几乎是很轻松地就跳出了关城,但是一路冲杀出来,虽竭力地掩饰身份,仍露出了马脚。他们从城墙上一跃而下,借着崖壁上的落脚点,几个纵跃奔下城外台阶,身后的关门却也轰然而开,有一队士卒追了出来,他们的喧嚣叫嚷,隔着雨声仍隐约可闻。
董真等人只有凭着双足一路狂奔,幸好,在哗哗的雨声中,他们转过关隘的一处崖壁,看到了在那里等着他们的祢云会等人及众人的马匹。
此时马匹尾后的树枝已经取下,因为雨下得大了,泥浆渐渐加重,跑来跑去,将马匹累得够呛,到最后祢云会不得不让它们恢复体力,因为还要逃命。
这会大家的形状都相当狼狈,虽然董真他们都换上了刘军士卒的衣物,但满是火烟、泥浆和血污,祢云会等人更是全身都糊满了泥浆,连眉毛也是,只有眼睛和牙齿在发亮。
“先前拖着树枝来回跑,哪能没有泥浆?”
祢云会有些不好意思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浆,笑起来。
当初在洛阳或是邺城时,他从来是衣着光鲜的。但此时心情畅快,却要远胜那时。若不是因为董真在眼前,他还恨不得在泥地里打个滚儿。
从方才关城之内的骚动和火烟来看,董真是成功了。更关键的是,没有死掉一个人。只有两个人受了些轻伤,一个是随祢云会在外骚扰守卒时,因为来不及避开关楼箭雨中的流矢;另一人是跟董真入关城后,混乱中被士卒砍了一刀,伤在臂膀。这个结果令董真心情很好,人……人永远是最重要的!何况在现在她手下根本没什么人的情况下。
再无多话,众人上马奔逃,身后箭矢嗖嗖射来,不过因为隔得尚远,力道已衰,被众人以刀剑格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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