咬了咬牙,说道:“实不相瞒阿兄,那棉花乃是天庭之物,偶然掉落凡尘。昔日天女曾以此织云,棉花用途多样,既可絮为被褥袄服御寒,远胜丝绵。亦可纺线织布,所成衣物舒适耐用,又远胜丝绸。且此物只需种植在田地之中,细心照看便能结实。不伤蚕虫性命,也不必如蚕桑那般浪费大量织工蚕人之力,价廉而物美,无论贫富,俱可使用。我既知这世间已有此宝,无论如何,亦不能让它只在山间白白生长一遭!”
棉花的用处,陆焉等人当然听说过,但将它的物美价廉说到这样详细,尚是首次听闻。何况董真那为难又局促的模样,显然是极不愿意说出这样一番话来。
结合董真那不便提起的来历,陆焉饶是聪明,也信了十之八九。
他也是深知民生之苦的人,顿时明白过来,眼睛一亮,道:“若果真有此物,天下人当无寒苦矣!阿宓,你功德无量啊!然,若你不嫌弃,阿兄亦一样能在汉中为你试种此物,何必为此勉强自己,竟去许嫁刘备?”
“阿兄!”
董真见他已然信了自己的话,暗舒一口气,缓缓道:“汉中肥沃,自然可种植此物。只是阿兄天师道向来以济民救世为已任,道众虔诚,且又武勇,虽可护我周全,然纺织一道,需大量工匠熟吏,却非汉中之地一朝一夕而能经营得来。”
陆焉昔日也是邺城的贵公子出身,当然知道邺城的织造司那样大的场面,有灵帝留下来的一些遗余,又经曹操惨淡经营多年,投入无数人力物力,所出魏锦,仍是比不过蜀地。可见织造之业,确非朝夕便能建成。
沉思片刻,道:
“蜀中锦绣,名扬天下。蚕桑之业,为世家大族所把持,如宝库金山,谁不将其看得如命根子一般?阿宓你纵然嫁与刘备,又或许刘备果然夺了益州,但他乃外来之人,还须多多借助本地世族之力,又怎会为了你的棉花,而挡了织锦的财路?”
他果然一言中的,但董真早成竹在胸,笑道:
“阿兄所言极是,故此我才将棉花种植之地,选在魏地,而非蜀地,更非吴地。”
她笑容爽朗,并非半分悒郁之意,眉宇飞扬之间,不经意间,倒是从容自若之风度,扑面而来,令得陆焉仿佛见到了昔日周旋葭萌等地,那位名扬一时、郎艳独绝的“董郎”。
“吴地也盛产丝绸,吴绫之名,与蜀锦并美。唯有魏地丝织品不显,方能接受棉花的出现。”
其实也不尽然,后世棉布真正的兴起,恰好是在吴地。
数百年后,黄道婆自黎族人民那里学来了纺织技术,长江下游的棉织水平居全国之冠,松江棉布名满华夏,而居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松江府也成为全国的棉纺织中心,被称为衣被天下。
董真之所以不去,还是因为与孙权等人交往尚浅,孙权与她虽只打过一次交道,但其英武深沉的性子却令她望而却步。而唯一相交还算赤诚的陆逊目前虽成了孙策的女婿,但尚未成为东吴真正的实权派人物。
在东吴发展棉织业,能否保全自己,也是一个问题。人脉不足,地位不够,更是致命伤。
所以她最终选择的,仍是魏地。
魏地有陆焉的故旧,有何晏,还有曹丕。
她按下心中因曹丕二字泛起的复杂情绪,微笑道:“正因为我最终仍要去魏地,推广棉织品兹事重大,必要得到子桓全力信赖与支持方可。故此我才要许嫁刘备!”
陆焉心头一震,终于明白过来!
而辛苑更是难掩惊诧之色,但也未尝没有钦佩之意。
欲要予之,必先夺之!
若要曹丕表现出足够的重视,不如先断绝彼此的情份!
不失去,怎知珍贵?
若不知珍贵,竟就此失去,又如何?
董真仿佛看出他心中担忧,笑道:“那我便返回汉中,刘备要与阿兄交好,又能奈我何?况我尚有织云锦之技,权作交换,他也不得不放我离开。”
又叹道:“若是如此,便是棉花与斯世无缘,我便死了这条心罢。”
随即嫣然一笑,吟道:“子若思我,蹇裳渡河。子不思我,岂无他人?狂童之狂也且!”
这是《诗经》中《蹇裳》一章,写得甚是洒脱,是个女子口吻:
你若是想念我,就卷起裤脚趟过河来看我呀。你若是不想念我,难道我就不会找别人吗?你这个小子也太狂妄了!
辛苑不禁低首一笑:女郎果然还是那个女郎。
董真的确想得比较洒脱。
从过去到现在,其实她从来也不是真正执着之人,对于所谓理想,尽了所有力量去争取,仍然无法实现,那么就不必再费心思了。
如果这些谋划,仍在曹丕的心中,不能完全压倒郭照,那么自己也就不必去魏地了。
郭照也是出身织室,又知道织业的重要性。否则也不会任由织室中那许多人自请离去,想必也正是借此来安排自己人手罢。
到时董真经营棉织业时,她若是横插一杠,而曹丕又听之任之,自己只怕有大量的精力要用于内斗之上,就实在没有必要,而她自问也实在没有能力和时间了。
毕竟留给她的时间,只有两年。
陆焉复杂莫名地看着董真,只觉这女郎心机思缕,往往出乎自己意料。无情还似多情,多情翻似无情,所行之事,往往出乎意料,更非常人所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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