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要的是人。
只要掌控了陆焉,有天师在手,印可不一样是自己的?
便如当今的魏王之与天子,可不见魏王将传国玉玺搬到自己案上来,可是朝中所下诏书,哪一条不是按照魏王他的心性来?
至于那个女人,留一条性命,更好挟持陆焉。
他又不是瞎子,早在铜雀之乱时,便看出陆焉对那女人大有情分。
故此这一次谋划,也是以那女人为由,为的不过就是牵扯陆焉的注意力,当然也顺便利用一下于兆他们这几个利欲熏心的老家伙,若是当场烧死那女人,对陆焉也是一次重创。若是烧不死,留着也一样有用。
方才这女人竟然展露神迹,能凌空飞舞,火烧不死,显然的确有些来历。但他陈玄之却也不是无知的愚夫愚妇,就算她真是下降的神女,那点神力也不见得有多少。否则她直接挥一挥袖,将自己这些人弄死不就更省事?
既然神力微弱,就未必不能被凡间的高手所压制。
更妙的是她刚刚展露的神迹,坐实了她的非凡来历,若是落在他手中当作傀儡,更有号召力,何乐而不为?
陈玄之想来想去,只觉自己的计划,简直是缜密之极,完美之至。
却见陆焉点了点头,道:“如此说来,现在你也承认,你串通三位长老,先前所言,皆是在诬蔑神女,为的便是要断我臂膀,令我折服,不得不顺你之意。吴可贞,你可听清了?”
吴可贞此时的脸色,只用难看二字,实难形容完备。
他一直低垂着头,此时方喃喃道:“属下……属下仍不愿神女……与刘玄德……请师君为天师道计,驱逐刘备来使……天师道百年基业,师君……”
织成看着他满是细汗的额头,和虽然惊惧却依然倔强梗立的颈项,不禁感到一阵头疼。
真正的大奸大恶之人,真正对上倒并不可怕。在织成看来,不过是一刀一剑,大不了再加一火,就解决了。
倒是吴可贞这样的人,如牛皮糖掉入了烂泥塘,扯不断,斩不烂,拿不起,还粘手。他倒与陈玄之不同,是真正觉得织成祸乱天师道,怕给天师道惹来祸端。
说到底,还是心胸不够宽阔,见识也限于逼仄。
天师道偌大基业,数代传承,何其深厚的底子,难道就因了一个刚刚冒出来的所谓夜光神女联个姻,就会败了不成?
说起来,乱世联姻,哪怕是敌对者也可以从权。比如当初历史上写到刘备娶了孙权的妹妹,难道东吴从此就败了不成?
袁术的儿子娶了吕布的女儿,难道袁术之败是因为吕布?
脑洞是不是开得太大了?
陈玄之冷笑道:“他这个榆木脑袋,又懂得什么?师君,事已至此,我劝你也不要白白拖延时间,趁早自废双手,跟我前往成都倒是正经。”
马不远大怒,正待驳斥,却听陆焉淡淡道:
“是啊,废了双手,武力大打折扣。偏偏金水诀真气仍在,尚能驱使阳平治都功印,果然你想得样样周到。”
室内室外,一片死一样的寂静。
先前那样轰隆隆如同从天际滚雷般的脚步声,此时竟然也诡异地消失了。
便是郅伯齐,也异常沉默,只是一双眼睛,看在陈玄之脸上。
目光中没有愤怒也没有仇恨,仿佛山中深井般,似乎留下的只是遗憾和惆怅。
陈玄之心中一动,没来由的一阵慌乱升了起来,想着夜长梦多,不愿再拖延下去,遂厉声喝道:
“来人!”
一片死寂,无人应声。
分明是有那许多人奔到了上清宫,那些人呢?人呢?
陈玄之踉跄着往外挪出两步,又厉喝道:“来人!来人!来人!”
仍是无人应声。
室内室外,分明就立了许多人。
可是此时,陈玄之仿佛置身于荒漠,这些人便如那荒漠上的沙砾、草石,冷冷地呆在一边,没有应答,也没有回声。
只有他自己的叫声震动屋瓦,有灰土簌簌落下来,擦过他的鬓眉,恰好落在他的肩上。
在窟窿里射下的阳光照映下,他半边眉毛的鬓发皆变成了灰黄色,看上去有些可笑。
他进入上清宫,自然也不能公然佩戴兵刃,但腰间却系了一条软剑,充当腰带。现如今冶炼技术,并不如后世那样厉害,这条软剑价值何止千金,也是他素来珍爱之物。
此时心中慌乱,伸手便抽向那软剑,忽觉寒意飒然,直击手腕,大骇之下,顿时抽回手来,蓦地转身往室外奔去。
谁知刚一转身,白影再次闪现在眼前,那寒意却飘然而至,宛若一条细蛇般,自颈至腹,飞快掠过,剌得他汗毛头发,都不禁根根竖起。
“啊!”
陈玄之失声尖叫,只觉腰间一松,又是啪啪数声脆响。
他低头看时,却见地面掉落了七八片亮晶晶的黑色薄片,不禁脸色大变:
可不正是他最珍爱的那条软剑?
号称是吹毛断发的利刃,此时竟然就已经碎成了薄片?
他遽然抬头,看见了一个白色的身影。
白色麻衣,一尘不染。
不,或许多少还是沾染了一些尘灰,但不知为何,即使是再肮脏的衣衫,穿在他的身上,也唯显高洁飘逸,仿佛从来就未曾履足这个肮脏又繁华的人间。
陆焉的手中,拿着一柄长剑。
金丝缠柄,古朴修长。刃如春雪,锋如秋霜。
这世上,除了天师剑,恐怕也没有什么别的利剑,能如此斩泥削腐似地,将那柄号称宝刃的软剑,如此轻易地斩为碎片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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